加入信托計劃程序
來源: 時間:2009-05-14
開立賬戶:委托人(受益人)應提供銀行個人活期結算賬戶作為信托分配賬戶。原有賬戶的可沿用,無賬戶的委托人應新開立。委托人為法人或其它機構的,可以提供對公銀行賬戶。
繳款加入:加入本信托計劃的投資人應為中國銀監(jiān)會規(guī)定的合格投資者。受托人根據(jù)金額優(yōu)先、同等金額時間優(yōu)先的原則安排委托人加入本信托計劃。加入本信托計劃的資金應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資金,委托人應為能夠識別、判斷和承擔信托計劃相應風險的合格投資者。
簽署合同:委托人繳款后,需攜帶有效證件、繳款憑證以及受益賬號(個人活期結算賬戶、法人銀行帳戶)等資料,與蘇州信托有限公司簽訂信托合同,加入信托計劃。
繳款加入:加入本信托計劃的投資人應為中國銀監(jiān)會規(guī)定的合格投資者。受托人根據(jù)金額優(yōu)先、同等金額時間優(yōu)先的原則安排委托人加入本信托計劃。加入本信托計劃的資金應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資金,委托人應為能夠識別、判斷和承擔信托計劃相應風險的合格投資者。
簽署合同:委托人繳款后,需攜帶有效證件、繳款憑證以及受益賬號(個人活期結算賬戶、法人銀行帳戶)等資料,與蘇州信托有限公司簽訂信托合同,加入信托計劃。
(xief編輯)